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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

来源:凯发国际app首页    发布时间:2024-04-26 13:34:18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方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人民币225,333,063.45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89,825,040.18元。在最大限度地考虑公司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基础上,董事会提议以2023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可参与分配的股数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之日,公司总股本为40,100.00万股,此次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数为80,200,000元(含税),本次派发现金红利约占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59%。

  公司以汽车电子科技类产品业务为主。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归属于C36汽车制造业;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为“C36汽车制造业”下属的“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业”。汽车零部件行业是汽车产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整个汽车产业链中占了重要位置。

  此外,公司亦从事消费电子连接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年修订)》,公司归属于“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代码:C39)。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和代码(GB/T4754-2017)》,该业务所属行业为“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之“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代码:C398)。

  2023年,我国汽车产销总量连续15年稳居全球第一。2009年,中国汽车产销量首次双突破1000万辆大关变成全球汽车产销第一大国。2013年突破2000万辆,2017年产销量达到阶段峰值,随后市场连续三年下降,进入转型调整期,2021年结束“三连降”开始回升,2023年产销量突破3000万辆创历史新高。

  2023年汽车市场销量呈“低开高走,逐步向好”特点。年初,受传统燃油车购置税优惠和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退出、春节假期提前、部分消费提前透支等因素影响,汽车消费恢复相对滞后,前两个月累计产销较同期明显回落;3-4月,价格促销潮对终端市场产生波动,汽车消费处于缓慢恢复过程中,汽车行业经济运行总体面临较大压力;5-10月,在国家及地方政策推动下,加之地方购车促销活动等措施延续,市场需求逐步释放,“金九银十”效应重新显现;11月以来,市场延续良好发展形态趋势,叠加年末车企冲量,汽车市场向好态势超出预期,产销量创历史上最新的记录。

  2023年,汽车产销累计完成3016.1万辆和3009.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11.6%和12%,产销量创历史新高,实现两位数较高增长。乘用车产销分别完成2612.4万辆和2606.3万辆,同比分别增长9.6%和10.6%。总的来看,乘用车市场延续良好增长态势,为稳住汽车消费基本盘发挥及其重要的作用;商用车市场企稳回升,产销回归400万辆;新能源汽车继续保持迅速增加,产销突破900万辆,市场占有率超过30%,成为引领全世界汽车产业转型的重要力量;汽车出口再创新高,全年出口接近500万辆,有效拉动行业整体快速增长。

  近年来,全球连接器市场总体呈现平稳增长趋势。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2029年中

  国连接器行业分析及发展预测报告》显示,全球连接器市场规模已从2018年的667亿美元增长至2022年的840.91亿美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97%。同时,下游终端市场规模增长与技术更迭将推动未来连接器市场规模持续扩大。根据Bishop&Associates统计数据,2023年全球连接器实际销售额为818.54亿美元,预计2024年市场规模将增至853.19亿美元,比2023年增长4.2%。

  受益于通信、消费电子、新能源汽车、工控安防等下业的持续发展,中国连接器行业市场规模一直增长,慢慢的变成了世界上最大的连接器生产基地。中商产业研究院发布的《2024—2029年中国连接器行业分析及发展预测报告》显示,2022年中国连接器市场规模为1939亿元,近五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6.11%,预计2023年中国连接器市场规模将达到2057亿元,2024年规模达到2183亿元。下游终端市场规模增长与技术更迭将推动未来连接器市场规模持续扩大。

  近年来,中国连接器行业受到各级政府的格外的重视和国家产业政策的重点支持。国家陆续出台了多项政策,鼓励连接器行业发展与创新。中国电子元件行业协会发布的《中国电子元器件行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提出会瞄准5G通信设施、大数据中心、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等高端领域的应用需求,推动我们国家光电接插元件行业向微型化、轻量化、高可靠、智能化、高频、高速方向发展,加快光电接插元件行业的转型升级,有助于连接器这类电子元器件发展。

  由于我国政策鼓励和市场广阔,全球众多顶级连接器制造厂商均在中国建立生产基地,同行业有突出贡献的公司的进入有利于培养更多专业管理人才和技术人才,推动整个连接器行业的进步,消费电子、汽车等下游产业也在不断将生产环节向中国转移。同时,我国连接组件产业的研发能力和工艺技术不断的提高,高端精密连接组件产品在工艺性能、技术水平等方面与进口产品的差距不断缩小。在此背景下,国产高端精密连接组件产品占国内市场占有率逐步的提升,呈现出逐步替代进口产品的趋势。

  汽车零部件行业作为汽车产业链的上业,是支撑和影响汽车行业发展的基础和核心,同时其发展也深受汽车行业整体销量影响。中国作为全球最大汽车市场,本土汽车零部件企业通过自主创新和国际合作来深化供应链的全球布局,逐步构筑本土供应链优势,具有性能好价格低、服务好、反应速度快等优势,因起步晚导致的核心技术空心化、人才储备匮乏等局面也在加速改善。新能源汽车带来的行业变革为具备先进制造能力的本土汽车零部件公司可以提供了历史性机遇,国产核心零部件进口替代进程有望加速,但仍缺乏与本土汽车市场相匹配的全世界汽车零部件巨头。报告期内,受益车企补库存,行业平均增速略高于整车行业,部分企业受益于汽车“新四化”的行业变革使得汽车零部件企业呈现结构性成长,但市场过热导致的无序竞争与盲目扩张也进一步压缩了汽车零部件行业的盈利能力。

  近年来,我国汽车零部件产业抓住国家支持自主创新的战略机遇和国际汽车产业转移的契机,做必要的战略调整和产业体系调整。随着产品结构的优化升级和开发能力的提高,我国汽车零部件行业不断满足整车发展需要,并向专业化、轻量化、电子化、集成化和模块化趋势发展,这将有利于零部件企业提升在全世界汽车零部件产业的竞争地位并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环境中形成长期持续的发展动力。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深耕主营业务,经过多年发展,在汽车电子科技类产品领域具备了明显优势。在细致划分领域,公司与国际知名汽车电子企业并驾齐驱,公司具备拥有产品研制、模具及自动化产线研发及制造、实验检测、产品生产、客户服务等能力,凭借较强的自主创造新兴事物的能力和研发实力,逐步的提升公司在产业链的技术制高点和市场份额,能为全球客户提供最优的解决方案。未来,公司将持续加大产品研发投入,开发更多新能源及智能化系统相关的核心零部件产品,进一步优化产品结构,提升公司在新能源的市场占有份额,加快推进全球化产业布局,致力于成为全球电子行业的顶级供应商。

  公司产品主要包括汽车电子产品和消费电子产品。在汽车电子领域,公司致力于汽车电子系统及关键键零部件的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形成了新能源汽车系统、汽车智能驾驶系统、智能座舱系统、传统能源车动力系统等核心产品体系。主要对应的产品分类如下

  在消费电子领域,公司的消费电子产品主要应用于家用电器、通讯产品、智能办公、智能卫浴等。

  公司拥有成熟的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采取“以销定产、以销定采”为主的经营方式。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采用直销模式向客户出售产品。汽车电子业务主要定位于二级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客户主要为博世、联合电子、大陆、博格华纳等知名汽车零部件供应商。消费电子业务主要面向家用电器、手机、电脑、打印机等电器厂商,应用于三星、松下、LG、惠普、格力、海尔等全球知名品牌。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采”的采购模式。物控部门根据客户订单或订单预测及库存情况,预测未来一定期间的物料需求,提交采购申请。采购部门完成审核后,向供应商提交采购订单,并持续跟踪进度直至货物交付。品质管理部负责原材料质量控制检验,检验合格后办理入库。设备类采购主要根据各部门需求,提前编制年度设备需求计划,采购部门与需求部门共同根据性能、价格等因素协商确定供应商。

  公司生产模式以“以销定产”为主。汽车电子业务由于具备定制化特点,公司严格根据客户订单和订单预测安排生产。消费电子连接器具备一定的通用性特点,公司生产计划以客户订单为主,同时根据对于市场预测情况适当提前生产备货。为降低预测订单波动对于生产管理的影响,公司不定期组织开展有关部门通过评审会议对于客户订单预测的合理性进行讨论。

  公司以自主生产为主,主要产品工序由公司自行完成。汽车电子产品的生产由合兴股份、合兴太仓组织实施,消费电子产品的生产主要由合兴电子组织实施。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6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0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2.2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3.92%;基本每股收益0.56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9.15%。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定价公允、结算时间与方式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造成重大影响。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陈文葆、蔡庆明、汪洪志、周汝中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其他2名非关联董事同意此议案。因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实际参加表决出席董事会会议的非关联董事人数不足3人,因此董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于上述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2、公司第二届独立董事2024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根据公司经营的需要,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将与公司控股股东合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企业在提供或接受劳务、采购或销售商品、房屋租赁等方面发生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并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和市场化定价方式进行,未损害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未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亦未因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上述议案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1177.89万元未超出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2,630.00万元人民币,实际发生金额与预计金额之间的差异主要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组织的实际情况做出的采购计划和销售计划调整所致。

  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合兴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1643.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在上述2024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额度内,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可实现内部调剂(包括不同关联交易类型间的调剂)。对于上述额度内的关联交易,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包括下属子公司)在发生关联交易时签署有关的协议或合同,并授权经营层在关联交易总额范围内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具体类别及额度。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机械电气设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仪器仪表制造;仪器仪表销售;模具制造;模具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工程塑料及合成树脂销售;金属制品研发;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金属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企业管理咨询;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控股公司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合兴集团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控股股东,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及配件、高低压电器、建筑电器、电器成套设备、五金工具、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电线电缆塑料制品、金属制品的研发、制造、加工、销售;塑胶原材料、金属材料销售;从事电气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合兴电工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及相关注塑件、五金件、模具、工艺品、仪器仪表(不含计量器具)、服装设计、制造、销售。

  芜湖合兴电器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模具生产、销售,五金工具销售,仪器仪表(除特种)销售,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自有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卓兴模具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6.3.3条第(二)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与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关联方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根据关联交易方的财务状况,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公司与上述各关联方的各项交易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按照市场公允价格为依据执行,并根据自愿、公平、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进行交易;当交易的商品或劳务没有明确的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时,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并签订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对关联交易价格予以明确。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要的,是公司合理利用资源、降低经营成本的重要手段,对公司长远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各项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权益的情形。上述交易的发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独立性等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审计,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225,333,063.45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89,825,040.18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01,000,0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80,200,000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5.59%。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监事会经核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后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经营发展需要、盈利水平、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也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的需要。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15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4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陆竞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线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3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是在充分考虑公司后续发展及资金现实需求等因素情况下制定的,符合公司经营现状和发展战略,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维护股东的长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和实施,有效地提升了公司的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有序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符合《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等法律法规要求,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实际情况。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及子公司正常业务发展需要,相关交易遵循客观公平、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新增贷款额度的公告》。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提名陆竞先生、徐放鸣先生为公司第三届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两位候选人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与一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十)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体监事回避表决,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线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本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法保密规定的行为。

  详见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离、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资质情况:会计师事务所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证(证书号32)、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编号31000008)等相关资质。

  截至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为108人,注册会计师人数为5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79人。

  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7.06亿元,其中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为4.64亿元,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为2.11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68家,主要行业涉及采矿业;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2023年审计收费总额为0.69亿元;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3家。

  截至2023年末,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00万元。

  通知》(财会〔2012〕2号)的规定,证券资格会计师事务所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不得低于8,000万元。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担民事责任,2021年已审结的案件1项,系中州期货有限公司民事诉讼案件,已执行完毕。

  上会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上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和自律监管措施0次。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张炜,2007年起在上会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同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主办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共涉及3家上市公司。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丁清清,2014年起在上会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从事证券业务多年,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并签字的上市公司审计项目共涉及1家上市公司。

  (3)质量控制复核人:唐慧珏,1996年起在上会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至今,2000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1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复核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受到行政监管措施1次,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处分。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符合独立性要求。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公司审计费用72万元人民币。2024年审计收费人民币72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人民币6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人民币12万元。

  审计收费是在参考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中尽职尽责,能按照相关要求,遵守会计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规范,客观、公正地对公司会计报告发表审计意见,充分履行了年度审计机构应尽的责任和义务。

  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足够的投资者保护能力,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考虑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上所述,《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内部管理机制,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紧跟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修订并制定部分公司内部治理制度,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本次拟修订及制定的部分治理制度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审议通过,其中,《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部分治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订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为紧跟监管部门要求,结合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部分条款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内容同步调整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于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述修订内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具体变更及修订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合兴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为提升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真实的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0%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真实的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融资政策发生明显的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融资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